□本報記者徐向良
  雲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近日審議了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雲南省政府採購條例》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執法檢查組發現,有的單位法律意識不強,依法採購的主動性不高。少數採購單位負責人或者經辦人拒腐防變意識淡薄,存在權力尋租、權錢交易等問題。
  報告認為,“一法一條例”頒佈施行以來,雲南省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依法推進政府採購的各項工作,管理體制不斷完善,監督檢查得到加強,實施成效逐步顯現。全省政府採購規模從1999年的1.53億元增長至2013年的288.48億元,年均增長25.38%;公開招標成為採購的主要方式,2013年全省政府採購總額中公開招標占比73.97%,政府集中採購占比31.73%。
  “有的單位法律意識不強,依法採購的主動性不高。”報告指出,審計發現,有的部門和單位對政府採購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依法採購意識不強,對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執行不到位。有的以程序複雜、時間長為由或者片面強調項目的特殊性、緊急性,採取先採後報、拆分項目等方式,規避集中採購和公開招標,全省政府集中採購占採購總額的比重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少數採購單位負責人或者經辦人拒腐防變意識淡薄,存在權力尋租、權錢交易的情況。“政府採購制度仍不完善,採購的質量和效益有待提高。”這是報告指出的又一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信息披露不充分,採購周期長、效率低,有的採購人反映協議供貨中存在價格虛高的情況,個別單位存在超標採購、豪華採購。
  “有的採購信息發佈不及時、不充分,有的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在非政府採購門戶網站上發佈,人為縮小受眾範圍;相關職能部門審批環節多、流程長、資金撥付不及時、服務不到位等問題仍然存在;有的代理機構違規操作、泄密、串通採購,一定程度上擾亂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報告中說。
  “目前政府採購預算編製較粗、編製不完整,採購預算編製的規範性和科學性不高。有的州市還沒有依法編製政府採購預算,實際操作中存在隨意性、臨時性、盲目性。”報告指出,個別地方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中,存在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部門和監管部門職責邊界不明晰、部分職責交叉的情況。監管部門對採購代理機構、供應商監管和約束不到位,考核、評價、問責制度不完善,對有的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不夠。
  “加強宣傳培訓,依法推進政府採購工作;強化預算編製,不斷硬化預算約束;明確部門職責,強化對政府採購的監督;完善相關制度,提高政府採購的質量和效率;加大信息公開,增強政府採購的透明度;完善法律法規,為政府採購提供法制保障。”為更好地落實“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組提出上述建議。
  (原標題:少數單位政府採購存在權錢交易)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t07atrlp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